当
离婚案件中涉及到需支付对方
抚养费用的情况时,男方需要向女方支付具体数额的
抚育费用。关于此类情形下抚养费具体数额的确立方式如下:若双方在婚姻期间并无子女出生,则通常无需支付任何抚养费用;
然而,若存在子女,且该子女被判定由女方
抚养,那么男方应依照固定收入的计额,按照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来支付抚养费用;若男方并无固定收入,则应根据全年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来支付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
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