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内擅自
转移财产属于严重的
违法行为。倘若夫妻任何一方有意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甚至试图通过
伪造共同债务的方式来侵吞另一方的财产,那么在
离婚过程中进行
财产分割时,将有权要求对以上这一方予以相应份额的少分乃至不予分配。而在离婚尘埃落定之后,若另一方意外察觉到以上类似行为的存在,有权向当地司法机构提出
诉讼,并申请二度切割
夫妻共有财产。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