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通常将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作为受理
报案的标准。
然而,在特殊情形中,当失踪人员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失踪人员系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的
未成年人或患有精神疾病、智力障碍等状况时,此类案件不受以上时限的限制,可以随时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
犯罪事实或者
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
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
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
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