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拒绝签署认罪协议并不会导致
量刑方面的减轻处理。一般来说,签署了
认罪认罚书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会获得相应的
从轻处罚,然而,如果他们选择不签署该文件,也不会因此而加重其所面临的
刑事责任。但是,在某些特定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无需签署认罪认罚书即可获得相应的从轻处罚。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承认自己的罪行或者缺乏诚恳的悔过之意,那么他们将无法通过签署认罪认罚书来降低其
基准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
辩护人或者值班
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
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
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
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
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
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