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被委托执行任务的机构须满足如下条件:
首先,此类机构需在法律框架内自主建立,同时须具备监管公众事务运作的合法职能;
其次,这些机构必须拥有对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专业领域知识有深入了解且已获得
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最后,若涉及到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等环节,被委托机构应具备开展相应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能力与条件。
《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
(二)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三)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