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出
离婚诉讼程序中,
当事人可以考虑委托
代理律师来处理相关事务,然而除智障、精神障碍或表达障碍等
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表达意愿之外,应当亲自出席法庭审理环节。
如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亲自出庭的,务必通过
书面形式向人
民法院作出详细说明。
离异事务牵扯到人身身份关系,原则上要求当事人亲自行使
立案权以及庭审参与权。
为避免给当事人带来不便,可事先跟法院进行有效沟通,
递交正式的
授权委托书,其中委托事项和权限须详尽注明并由委托人签字或印章确认。
而对于
协议离婚流程,当事人同样可以选择
委托律师协助处理,以便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此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寻求律师帮助,全面了解相关
法律知识,同时也可以请律师代为撰写
离婚协议。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前往民政部门办理
离婚手续时,
离婚双方必须亲自赴约,严禁委托律师代为领取
离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
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