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解除
抵押手续的详细操作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您应主动向办理
抵押登记的汽车管理所提出申请;随后,根据相关要求准备并提交以下资料以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第一,
机动车所有者与
抵押权人的
身份证明文件;
第二,若为
代理人代为办理,则需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如代理人系单位成员,则还须出示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者的书面
授权委托书;
第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四,若因人
民法院调解、裁定或判决而解除抵押,则需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生效的《调解书》、《
裁定书》或《
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
执行通知书》;
第五,若抵押权人为单位且已注销,则需提交该单位的注销证明(可为工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及
抵押人已还款的证明文件。在上述材料备齐之后,车管所将对其进行受理和审查,确认无误后,将相关资料归档并录入系统,接着签署并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至此,解除抵押手续便顺利完成。
《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