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二审判决何时生效,现行法典层面尚无明确规定。
二审程序,又称为上诉审查程序,是指第二级审判机关依据上诉者提起的上诉请求,对于第一级审判机关未产生正式法律约束力的判决或裁决的事实基础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深入审查时所应遵行的步骤与实施的方式和方法。第二审程序亦被称之为上诉审查程序,它适用于大多数民事、
刑事以及
行政诉讼案件中,构成了一个独立且重要的
诉讼环节。在第二审法院对不服第
一审判决的上诉、
抗诉案件进行全面且严谨的审理之后,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相应处理:
1.若原判决认定的事实准确无误,
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恰当得当,
量刑合理适度,则应裁定
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2.如果原判决认定的事实并无错误,但适用法律存在瑕疵或者量刑不当,那么第二审法院应当
撤销原判,重新作出判决,同时在
判决书中详细阐述
改判的依据和理由;
3.若原判事实模糊不清或者
证据不足以支持,可由二审法院在查清事实真相后予以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4.如发现
一审法院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
诉讼程序之一的行为,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原审人
民法院重新审判,例如:违反法律有关公开审判原则的规定,违反回避制度的规定,剥夺或者限制了
当事人的法定
诉讼权利,审判组织的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会影响到公正审判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
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