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乃是国度向各个组织、团体以及私人公民颁发的土地运用权限,依照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和集体两大部分。
普通土地使用权在当初出让之时便依据其开发性质被划分为不同的时间段使用,其中,涉及到居民日常生活的民用住宅用地的
使用权期限为长达70年之久;
而针对工业用途的建筑物以及各类混合性用地,则将使用权限制在50年之内;
另外,商业用地上的建筑物使用权仅为40年。
然而,
房屋产权是指房主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所拥有的相应权力,具体涵盖了房屋的全部权利总和,也就是说,房屋所有者对这一套房子具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
处分权等完整的权利。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
产权范畴,实质上便是私有
财产权的具体体现之一。
《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