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是
挪用公款达到1000万之多,那无疑会被视为
数额巨大且
情节严重的
违法行为,相应的法律
处罚将会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2、作为你我都应知晓的知识,
挪用公款罪通常涉及到
国家工作人员在自身职务方面寻找到便利,利用这种优势来挪用公款供自身使用,进行
违法操作;
或挪用公款数额较为庞大,进行所谓的营利活动;
亦或是挪用公款
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尚未偿还的行为。
关于此罪,我们需要明白的是,它所影响及侵害的客体主要是
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触犯到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而在挪用公款这一
犯罪过程中,直接受害的是公款的
使用权,
犯罪嫌疑人挪用公款之后必将占为己有,有些甚至因此获得了不小的利益。
然而,所有权不仅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四项紧密相连且具备相对独立性的权利,因此对于所有权权利的侵害也自然就是对所有权的直接侵犯。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我们看到所有权遭受他人侵犯,但并不能够简单地将所有权的真实权益转移。
在中外合资、合作、
股份制公司以及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士若挪用这些具体机构的资金,同样应该视作侵犯
公共财物所有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