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我们来详细探讨车祸相关性的
伤残鉴定程序。
在这个过程中,首先需要受伤者或者其
代理人为大队提交有关
伤残等级评价的申报申请。
经过大队的初步审查之后,伤者会收到相应通知,告知他们将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身体检查与评估。
综合考虑体检的结果以及医院提供的各项信息,评定人士将会在法定的30个自然日内,对伤者做出最后的评定结论。
值得一提的是,《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在委托鉴定环节,委托人需向
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且充分的鉴定材料,同时还要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规性负起责任。
司法鉴定机构需对接收的鉴定材料进行核对并记录相关内容,包括名称、类型、数量、形状、保存情况及接收时间等众多细节因素。
如果
诉讼的
当事人对于鉴定材料存在疑问,他们有权向委托人提出质疑。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