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对于造成他人轻微伤害的情况,存在多种
处理方式如下:首先,因轻微伤并不构成
犯罪案件范畴,故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免于法律责任,需承担相应的
行政责任。
例如,对于实施
暴力行为或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部位的
肇事方,将面临五至十天的
拘留惩罚,同时还需支付高达二百元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
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只处于五天以内的拘留和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其次,针对由
民间纠纷引发的
斗殴事件及毁坏他人财产等违反社会
公共秩序的行为,倘若涉案情节较为轻微,公安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作出调解处理。
在经过公安机关调节后,若
当事人双方达成共识,公安机关便可不予做出
处罚决定。
然而,若是调解过程未能达成共识或达成共识之后却不依约予以实际执行,那么公安机关将会按照相关
法规,对
违法行为人施以惩戒。
再者,公安部门会向相关当事人详尽说明,他们有权就民事争端问题依法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出
民事诉讼请求。
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可以要求加害人为自己查明存在的
民事赔偿费用,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
医疗费用、
误工费用、营养费以及伙食补助费用等。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当
受害人身心健康遭受严重损伤时(这里指的是构成
伤残等级),相关
责任人还必须进行
司法鉴定,然后依据鉴定结果计算出
伤残赔偿金及
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
赔偿金额。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