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
一房二卖"情况时,遭受损害的投资者或
消费者理论上可采取与卖方进行协商调解、向
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以及向法院
起诉等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针对"一房二卖"事件,买家有权请求解除原先签订的
买卖合同、追索已支付的
购房款项及其相关利息损失,同时要求该卖方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若卖方并非受到监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普通成员,此时其不应被赋予请求
惩罚性赔偿的权利,仅能主张返还全部购房款项及其相关利息损失,并做出适当的补偿
赔偿。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