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卖方单方面违约则
购房者有权申请
退款,反之若
买方违约则无权要求退款。有关退还
定金事宜需遵循以下几项规定:
首先,若买卖双方均按照约定履行了各自义务,那么定金应当转入最终支付的总款项中或退还给买方;
其次,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形导致交易无法达成合同签署,或者对于协议及附加协议内容的协商未取得共识而无法签订正式的书面协议,且这种结果并不由任何一方负有责任,那么此时定金即可退还;
最后,若因卖方违反约定导致交易无法进行,那么定金可获退还并且同时获得
双倍赔偿金。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
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
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