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贷
逾期引发
诉讼,被告方当极力于聆讯中应对。作为负担逾期欠款之
债务人,其逾期还款之处分将被列入信用不良纪录之中;债权方可藉以短信、电话及信函展开
催收行动,同时亦须承受逾期所带来的高额罚息。若双方就
债务事项无法达成共识,则
债权人有权向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
申请执行债务人名下之所有财产,包括进行价格评估、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用以偿还债务。在房贷逾期且遭遇
起诉之后,被告方应审慎对待聆讯,如具备
偿还贷款之经济实力,理应积极偿还贷款,继而寻求解决方案,力求获得银行的
撤诉。
《贷款通则》第七十一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
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
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一、不按
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
三、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
四、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的。
五、不按借款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的。
六、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