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出卖家
逾期未按期交房则可提出
退房申请,所谓
延期交房,系指在双方于合同内所规定的交房日期之后,仍无法获得由开发人员提供的入住通知书。通常合同中设定了
延迟交付房屋可申请退房的期限,此期限介于30日至90日之间不等。如超过该期限开发人员尚未能完成交房事宜,购买方有权向开发人员提出退房请求,且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全额
订金,或是按照合同约定乘以一定比例支付利息作为补偿。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买受人以
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
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因不可
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
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
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