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房后出现的质量问题,建议采取以下相应处置措施:
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妥善解决。若问题仍处在
保修期限中,业主有权敦促开发商积极展开整改工作。然而,若开发商未能给予足够重视并积极履行职责,此时业主完全有权利诉诸法律
诉讼以保障自身正当权益。
其次,倘若协商无果,且由于种种特殊原因,业主必须尽早入驻新居,那么
当事人则可以自行寻找第三方维修公司,以此方式解决问题。然而,在此过程中务必留下相关
证据作为法律依据,确保维修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须由开发商全额承担。再次,如有必要,可以向当地
消费者协会发出投诉请求。同时,购买人还具备向法院提
起诉讼的法定权利,旨在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后但并非最次,如果房屋的质量问题已严重威胁到居住安全性,业主完全有权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
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