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房产纠纷时,理论上的处理原则往往遵循着以下两个步骤:若有相关条约标明的事宜则以
当事人的协定为准;若是未曾提及的事项,那么将遵循法律
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置。这包括了:
1、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纷争:各方应通过非
暴力、平等、互利、合情合理且具偿付能力的方式来妥善解决所有争论;这其中绝大部分的协商都是基于争议方所达成的合约展开的,以此解决他们之间的房产纷争。倘若通过协商仍无法解决问题,争议方可根据
纠纷的性质及法律关联性,选择向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或者
递交仲裁申请,以及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2、行政机关根据职权来处置:当争议方中任何一方向行政机关
报案之后,行政机关有权根据其
管辖范围予以接受并根据适用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做出行政决策。如果当事人对于行政决策持有异议,可以提出
行政复议或是
诉讼,但是除了最终
申诉之外,他们必须在收到复议决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
行政诉讼文件。然而,一旦行政决策得以生效,提出行政复议或是诉讼并不影响该决策的执行。
3、由
仲裁程序或
司法程序来解决:如果这个纷争并不具备行政机关管辖的条件,争议方可以考虑
申请仲裁或者发起
民事诉讼。申请仲裁时必须有正式的仲裁协议作为支撑,否则不能申请仲裁,只能采取民事诉讼途径。而仲裁审理结果必须被确认为唯一有效且决定性的。仲裁裁定作出生效后,争议方不得针对同一个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