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的中介服务导致的各类纷争,一般情况下皆由中介公司所在行政区域属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房地产业管理局负责处理和调解。在此过程当中,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必须要在法定时间为期七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所有相关事宜的协调工作,并及时向
当事人通告其最终处理结果。倘若投诉及协商均无法达到决解
纠纷之目的时,应当按照先前签订的合同中所明确规定的
仲裁条款,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作为和解仲裁者进行裁决。然而对于任何一方对于
仲裁结果仍旧持有异议的情况之下,双方当事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开启
司法程序,将争议提交至各地区所属的人
民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
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