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购置
小产权房的相关
合同关系,原则上是被判定为无效的;然而,在实际执行的过程里,无论
物权登记的效力如何,都不得对合同本身的有效性产生影响。因此,针对小产权房问题进行的
纠纷审判能否获得胜利,仍然取决于具体争议的实际情况和案件事实。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
土地使用权和
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
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
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