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分期
付款方式购买之房产虽亦可撤回交易,然而此种情形必须具备合法且明确约定的
合同终止事由方可达成。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12条的相关规定,若
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缺陷无法交付使用,抑或是在
房屋交付使用之后经严格核验确认其
主体结构质量仍属于不合格者,
购房者有权主张解除合约并寻求
赔偿。另外,第13条第1款也有具体规定,倘若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投资者的日常生活所需,那么同样有权要求解除合约并获得相应损失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