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商品房屋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面积争议问题,我们提供如下详细解决方案:
首先,倘若争议面积尚未超过百分之三,我们将依据实际测量结果计算出相应房款;
其次,若争议面积超出了百分之三,买家希望最终撤销合同,卖家则需退还其已经支付的全部
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
最后,倘若争议面积超出了百分之三,但买家决定坚持执行合同,那么应当按照争议面积的比例,以双方约定的价格为准进行补差,并由卖家承担相应责任、予以退还或者双倍偿还。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