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竟有发生
一房两卖的情状,按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买方
当事人图凭合同内容诉诸当地法院,并据此期求卖方继续履行交易约定。针对此类事件所带来的法律影响,我们可作出以下总结:首先,已完成
房产过户手续的
购房者将荣获该
商品房的所有权。鉴于商品房被视为不动产之一,根据相关法规,其所有权的转让务必要经过
行政机关进行登记注册,且以登记事项生效为必要条件。因此,在房屋过往登记程序中已取得优势地位的购房者,他们依循法律条文可毫无疑问地获取这处不动产的所有权,而对于其他未能办理
过户登记的购房者来说,他们却无法主张对该商品房的任何权力。然而,尽管他们无法直接取得该商品房的所有权,依据法律他们仍有权利对商品房的销售方提起违约
诉讼,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