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购房者而言,若已支付
订金并依照约定完成所有购买手续后便可以申请将其退还。然而,如果在支付订金后而买方未能按照约定实行购买行为,那么此笔款项便应当被视作为货款或者被卖方退回。同样地,若是由于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交易的情况,订金仍然是可以退回的。但在此过程中,买卖双方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然而,若接收
定金的卖方单方面违约从而导致交易无法进行,那么卖方就必须向买方返还双倍的订金款额。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
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