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可以明确地回答您,购买的房产是能够进行撤销交易操作的,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关于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借贷协议,其在法律层面上并未与不动产销售商产生直接关联性,因此,虽然
商品房购买协议已经终止履行,但信贷协议仍然保持完整无损,具有可执行效应。
其次,当买家选择提出
退房申请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向其退还已支付的
购房资金,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开发企业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防范买家在获得
退款后不主动归还所欠银行
债务,因此通常会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这些措施无疑会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买受人以
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
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因不可
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
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