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规定条件下,
商品房的首付款交易是允许予以退货的。具体而言,若买卖双方通过理性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并正式向法庭提出
解除合同的申请,那么相应的首付款就是可以被退还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合约中并未设置有关解除权利的特殊条款,此时任何一方都不得任意单方面解除协议,否则可能会面临着对方坚持要求继续履约或以支付
违约金为代价从而导致首付款无法顺利收回的情况。而在此种情况下,能否成功回收首付款的决定权将取决于合约中的具体条款和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