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
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协商达到共识并确认取消合约后,首付款项是可被退还的。
然而,若相关合同中未明确规定解除契约的权利,那么这笔款项便将无法被随意收回;相反,作为另一方的房地产开发商有权寻求继续执行当前交易或索取
违约金。针对这种情况,首付款项能否被解冻需依据具体的
合同条款予以裁定。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