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如买卖双方能够本着协商的原则达成一致意见,表明希望解除现行合同,并共同商讨采取退还首付款项的解决方案的话,那么,毫无疑问首付款将是可以被返还的。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即便合同当中并未对于解除权给予额外的具体规定,但也并不代表
当事人能够随心所欲地
解除合同,对比方来说他们有权选择要求继续
履行合同,或提出支付
违约金等请求。在此种情况下,首付款到底应否被退还,这就必须依据相应的
合同条款作出明确的判断与决定。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
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