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可予以退回。"订"字表意为签署或预订,乃金融交易中常见的非
担保性用词。通常而言,订金应被视作
预付款,若是交易圆满完成,则该笔款项将在支付货款时自动扣除;而若交易未能如期进行,则订金应全数归还。
然而,倘若买卖双方签订的"
定金"协议,则表明
购房者与卖方已经达成了特定的安排。在此情况下,关于房屋的定金一般是无法予以退回的。因为"定金"不仅是承担
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其基本法理特性更是违约定金,同时还具备
担保合同顺利履行的功效。除非房地产开发商单独存在过失,违反了正常的商业交易规则,否则,购房者在交纳了定金之后,仍有权主张退还。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