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欲撤回购买住宅之
订金,可尝试与出售方进行协商沟通。对于购买住屋的
定金钱项,在下列五类情况下,您有权要求退还:
1.倘若
商品房开发商在法定的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间之内,将先前已经认购之住房转售给他人而导致最终未能成功签立正式房屋交易契约,那么开发商需以双倍金额返回
购房者所缴纳的订金;
2.如果该开发商没有得到相关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由于其本身因素导致双方无法成功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交易合同,甚至因为这些因素使得原有的合同出现无效问题,此时,开发商有义务返还购房者当时缴纳的订金并且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
经济损失;
3.如果仅是因为双方针对正式合同、相关
补充协议所涉及的具体事项无法达成共识,且这与认购意向书中的内容毫无关联,从而导致购房签约失败,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均无任何违约行为,开发商也应该把购房者所缴纳的全部订金予以返还;
4.假如在认购意向书中,关于房价、房屋面积以及户型等重要条款未曾做出明确约定或者表述模糊不清,如果双方在此基础上仍无法就此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影响到正式合同时无法顺利签订,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同样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将购房者的订金悉数返还;
5.在合同买卖双方的任何一位都无法对合同未能有效订立找到合理且真实的理由时,
产权出让方向购买一方应当按照法律
法规规定将购买者原先支付的订金如数归还给购买者本人。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