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交易中,
订金可被撤回。“订”所蕴含的含义,是指签订或预定交易的意思,这个术语本身并不具备
担保功能。通常情况下,订金会被视为
预付款项,在交易顺利进行且达成时,该款项将直接作为货款使用;但若交易未能实现,订金则必须全额归还给付款方。
然而,当双方签订的文件中出现“
定金”条款,即
购房者和卖方已经达成清晰的协议,那么房屋定金通常是无法被退还的。“定金”是承担
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其基本法律属性为违约定金,同时也体现出对
合同履行的担保作用。只有在开发商人违反了正常的交易程序,原因在于供应商方面,买方在交
付定金后才能有权请求予以退还。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