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购房后能否顺利终结交易的问题,需依据不同情境做出具体判断。
1.在正式签署
购房合同时,购房者通常拥有
撤销权,无须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购
买房屋乃个人自主选择的
法律行为,非经强令要求,如购房者在签署购房合同后对所购房产意愿发生更改,自然有权选择解除该项交易。
2.若买卖双方已签署
购房协议,在卖方明确表示接受的前提下,购房者提出
退房请求时,仍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在
合同条款中已有
违约赔偿金的明文规定,则应遵循约定承担违约赔偿义务,同时,若约定的
赔偿金额低于实际损失金额,可参照
司法程序或
仲裁机构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反之,若约定的
违约金额过高,也可能面临相应的调整要求。
此外,如双方未就违约金事项一事作出清晰约定,则应按照实际损失状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假设双方已完成房产所有权的转移手续,那么便意味着合约已经生效并全面履行,在此种情形下,若购房者再行改变主意,要求终止交易,则并不被允许,只能寻求与卖方再次商讨以解决
纠纷。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