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购房者不幸购入了烂尾楼时,尽管无法擅自选择暂停
偿还贷款,但是仍可采用以下所述的合法途径进行妥善处理:
(1)与银行方面积极展开协商工作,尝试在双方都能接受的程度上达成暂时性的停止偿还贷款协议;若取得了这样的共识,务必确保签署相关的停贷协议书以供保障。
(2)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申请,寻求司法介入的帮助,请求解除与开发商/卖方之间的
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待该合同被依法解除以后,便可进一步向银行提出要求解除其与购房者相对应的
房屋抵押合同,如此一来,消除房屋抵押合同所产生的压力,也就无需再为贷款还款事宜而烦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