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普遍而言,上述解决冲突的途径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种:和解、调解、
仲裁以及
诉讼。
1.和解;
2.调解;
3.仲裁;
4.诉讼;
其中,诉讼乃争端解决的终极手段。这是指由人
民法院依照争议双方的请求、依据客观存在的事实与法律规定,进行公正审判和裁决,以期有效化解矛盾的方法和途径。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
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
民间纠纷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