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某项购物或服务中的广告存在
虚假和夸大其词的情况,进而误导了
消费者或者客户,使得他们对于交易的标的物、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金额、性质等关键因素有了严重的误解,那么购买方或者接受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退货并且撤销该交易合同。
2、若广告中涉及的关于房地产及其附带设施的介绍与实际情况相距甚远,质量、环境条件、价格等关键信息被肆意编造和渲染为虚假内容,或者卖方承诺无法实现,则购买方同样有权利申请
退款并撤销交易合同。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
要约邀请,但是
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
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
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