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一房多售问题时,若房地产交易双方中有任何一方首先完成了
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即成功过继了房产),则该房子将完全归属这一先手完成
过户之人。若双方皆未能进行所有权转移手续,则应依据商定的日期或遵循法律规定,判定早已提前完成
预告登记之人所拥有这处房产的全部权利。倘若两方均未办理过户以及预告登记手续,那么已经实际取得商铺并对其行使掌控权之人将有权力成为这栋房产的唯一所有者。对于合法有效的
购房合同,交易一方有权向卖方发起
强制履行权以确保交付这栋房产;然而,对于
可撤销以及无效的合同,交易各方均有权向卖方提出
违约赔偿要求。
《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
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