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存在争议之房屋无法进行
过户手续办理,仅持有
房屋产权证明并不能实现房屋的合法转让。以下类型的房产亦无法进行所有权转移,包括由法院或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措施的房产、处于
抵押状态下的房产、未经满五年期限的经济适用住房、宅基地房以及不具备合法产权证明的
小产权住房。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在抵押期间内,若
抵押人经过其所拥有
抵押权益的
当事人同意后,欲对抵押财产实施相应的转让行为,需先清偿或存入足够资金用以履行先前
债务。若获取的转让收益超出债务金额,则超出部分将归属于抵押人,然而如尚有不足,则剩余部分应由原
债务人负责支付。同样地,抵押期间内,如未得到抵押权益方的许可,即使受让方愿意提供
清偿债务或协助消灭抵押权,也不允许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
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