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品房的质量问题,您可随时求助于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鉴定。请在此特别强调,在入住新居之前,您务必寻求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也就是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给予协助。在准备相关文件时,您应出示房屋用地手续(
土地使用权证)、建设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证、施工图纸)以及消防手续等,并向房屋质检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