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基层的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皆设有
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这里,专业人员会负责调解各类
民事纠纷,其中也包括了房地产方面的
纠纷。调解工作是在第三方监督下进行的,旨在通过各方可持续的协商,解决争端,达成共识与和解。
当涉及到
房地产纠纷时,作为公民的您有权
申请仲裁机构介入并对事件进行公正客观地评判事实真相,明确各自的责任所在,同时依法作出最终的裁决结果。
仲裁这一行为得归类为一种准许司法审理的活动,因此它公布的裁决具备法律性强制力,
当事人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再者,如果纠纷实在无法通过仲裁等方式妥善处理的话,你还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以期有效解决房地产上的纠纷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
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
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