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购房过程中
发生纠纷时,大部分
消费者或许都感到困惑,不知该向哪一部门寻求协助以解决问题。本文将详细阐述有关
购房纠纷应如何处理,具体应寻找何种机构来协助。在此过程中,必须清晰区分不同类型的
纠纷以便于正确确定所指定的
管辖部门。
首先,当涉及到
民事诉讼时,此类问题通常由当地的人
民法院负责审理。然而,若涉及的是关于房屋买卖的
合同纠纷,主要应归属于特定的人民法院进行专属管辖。因此,明确纠纷
类别,准确选择管辖部门是至关重要的因素。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
法规,初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区内的第
一审民事案件,除非特殊情况下的
民事诉讼法另作规定。所以,对于普通人之间涉及到的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仍旧由初级人民法院行使
管辖权。
其次,针对个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其管辖法院通常为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假如被告所在地和
经常居住地存在差异,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换言之,即对于任何个人提起的民事诉讼,他们的居住地以及经常居住地都会影响法院的行使管辖权。当然,为了避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受到一般管辖规定的限制,我们应该选用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
不动产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
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
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