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业主满足了合同中列明的可退出条款之时,首先应该考虑与开发者展开积极和诚恳的沟通并寻求合意以达成
退房共识,如此方式不仅可以有效地规避昂贵的司法程序费用,更为重要的是能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如果双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妥善解决方案,那么业主完全有权利通过法律
诉讼或仲裁等正规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在有些情况下,尽管满足的退房条件,但若由于
购房者自身的主观因素,例如对楼层或户型的不满,从而要求退房的,通常情况下需要由其自行承担
违约责任及相关
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