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双方在所
签订合同中明确注明的收楼日期为起始点,参照实际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具体日期进行计算。在此过程中,开发商与
购房者之间形成了
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该份由双方共同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代表着他们最真挚、合法的意向表达,并且并不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于合同中约定的出卖方因故可能需要顺延期限的情况,依据
合同法中的“
当事人约定优先”的基本原则,应当按照合约中所约定的条款进行计算相应的顺延天数。
《最高法院关于商品房
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
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
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
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