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的
诉讼纠纷过程中,
当事人需要向房屋所在地区的人
民法院提交对应的
身份证件、
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以及
二手房交易合同等相关材料,同时还需
递交一份正式的
起诉书以进行
立案。在此基础上,当地的法院将会对立案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通知双方当事人领取受理案件通知书。之后,法院将依法颁布开庭审判的公告,并在发布后的第七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各方当事人具体的
开庭时间。在这关键时刻,当事人需要确保备齐上述所有的相关资料,并且准时到达法庭参与案情的辩论与质疑。
《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
管辖:
(一)因
不动产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
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
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
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
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
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