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
买房产过程中出现争议乃十分普遍之现象,绝大部分
消费者对于究竟应求助于何种类似机构以寻求解决之道感到茫然无措。那么,面对购屋过程中所产生的纷争,我们又该向何方寻求援助呢?以下,本人将为各位解答上述疑问。当购屋过程中涉及到
民事诉讼时,通常由所在地的区域人
民法院负责受理和裁决此类事宜;然而若面临的争议源于
合同纠纷等原因,则属于区域人民法院的专属权限范畴。明确
纠纷性质并选择相应
管辖机构至关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拥有
管辖权处理第
一审民事类案件,除非
民诉法另有特别规定。因此,针对公民个人之间的普通房产
销售合同引发的纠纷,此类情况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处理。对于公民发起的民事
诉讼请求,应当由被告
户籍所在地区域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如果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与其长期居住地并不相同,该案应交由其常常居住地的区域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一般而言,如果民事诉讼是针对公民个人进行的,那么应由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区域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然而,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并不适用于一般的管辖
法规则,而是应根据地域人民法院的专属权限进行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
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