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购房过程中出现纷争这一现象的普遍存在众所周知,作为消费群体中的一员,许多人都面临着不知如何选择求助途径以寻求问题解决的困境。针对以上问题,本文将详细阐述购房
纠纷应向何种相关机构请求协助。当涉及到购房纠纷并决定通过
民事诉讼方式进行处理时,通常情况下会由当地的人
民法院负责受理和审判。然而,当涉及到
合同纠纷这类特定种类的纠纷时,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划分专属法院的权限范围。为此,了解
纠纷类型并明确相应的
管辖部门显得尤为关键。按照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具有初审民事案件的司法权责,但需注意的是,
民事诉讼法对此另有特殊要求者除外。基于此前提,对于公民间因普通住房买卖引起的纠纷,可以由基层人民法院予以审理。此外,依据现行
法规,对公民触发的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
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若被告
户籍地与其常居地不符,则应由其常居地人民法院予以审理。值得强调的是,若涉及到公民间的房地产交易合同纠纷,我们不应采用常规的管辖原则,而应依据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有关规则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
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