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商品住房的品质问题,您可寻求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鉴定。在迁入新居前,作为
购房者的您务必寻求具有专业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也就是您所在地区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单位的协助。对于您而言,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房屋用地手续(如
土地使用权证书)、建造手续(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证件以及完整的施工图等)以及消防手续等相关文件,并向房屋质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