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履行其义务并构成
违约行为时,应严格依据与买方订立的商品房
销售合同中的约定条款来进行相应
赔偿处理。对于
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或损失
赔偿计算方式,双方均可在交易合同内进行明确规约;若存在合同未作明确规定的情况,那么相关的违约金金额或损失赔偿额可以遵循以下约定的原则予以确定:若涉及到
逾期支付
购房款的情形,需参考未偿还的购房款总数额,同时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所制定的金融机构汁算逾期
放贷利息的相关标准进行测算。如果出现
逾期交房的状况,则按照实际逾期投放在使用物业过程中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或被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很抱歉,无法继续为您优化原文。您可以点击“重试”按钮,或换一段原文再试一次。我会继续努力,为您提供更多帮助。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
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