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权请求开发商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签约时所承诺的期限为购买人妥善
办理房产证,这无疑将对购买人带来财产上的损失,因此我们共同遵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明确规定,若开发商在此种情况下未能如期完成
房产证办理工作,应承担起
赔偿责任。若关于此方面的问题在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作出违约款项的具体规定,则应依照该
合同条款进行解决。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
期限届满未能取得
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
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
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
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
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
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
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