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产过程中发生争执是相当普遍的现象,许多
消费者并不清楚究竟应当寻求何种途径以解决相关问题。然而,明白
购房纠纷寻求何种部门便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以下内容将详细解析在面对购房纠纷时应如何选择对应的处理部门以及此类问题的重要性。若涉及到
民事诉讼,解决购房纠纷通常由当地的人
民法院主导
管辖,然而,当出现
合同纠纷时,则属于人民法院专有的
管辖权范畴内。首先要了解所涉纠纷的具体种类并明确相应的管辖机构是极为关键的步骤。依据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有权力管辖第
一审的民事案件,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简称“
民诉法”)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因此,在普通公民之间就
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的争议,这类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关于公民发起的民事诉讼通常遵循如下原则:由被告所在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是被告住所地和常居地不一致的话,则由其常居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一般而言,由被告所在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承担对公民提出的民事诉讼的管辖权。然而,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应当套用一般的管辖规定,而是理应适应该法赋予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
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