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
商品房时,若遇到质量瑕疵问题,
消费者可依据签署生效的
购房协议中相应条款来判断此类问题是否应由开发商负责修缮与
赔偿对应损失。另外,当房屋的
主体结构存在质量缺陷导致无法按照约定,或者出售给消费者之后经过验证被认定为不符合规定标准,消费者即可选择撤销买卖交易,成功实现
退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
违约责任。